基金委海外优青:申报条件
基金委海外优青,全称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海外青年科学家项目,旨在吸引和支持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家回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申报条件如下:
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博士学位,且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6年(截至申报截止日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成果具有国际影响力,有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崇尚学术创新。
有意愿回国(地区)工作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国家重点支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计划中相应类别的人员,以及其他条件符合本项目资助范围的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家。
基金委海外优青:申报流程
基金委海外优青申报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请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科研经历、研究计划书、代表性成果、承诺书等材料。
第二阶段:评审
基金委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研究潜力、创新能力、回国意愿等方面。
第三阶段:公示与通知
基金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人选并进行公示,并向资助人选发出资助通知书。
基金委海外优青:注意事项
申报基金委海外优青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条件的严格把握
海外优青项目对申报条件有严格规定,申请人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避免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
2. 研究计划书的撰写
研究计划书是申报书的核心部分,建议申请人认真准备,充分展示自己的研究能力、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
3. 材料的完整性
申请材料务必完整,所有必填项都按要求填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4. 申请时间的把握
海外优青项目每年仅申报一次,申请人应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申请书。
5. 回国意愿的明确
申请人需在申报书中明确回国意愿,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 科研成果的证明
申请人应提供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证明,包括论文、专利、著作等,以体现自己的学术能力。
7. 学术道德和学风的保证
申请人须保证自己的学术成果真实有效,并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崇尚学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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