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币已经于2005年停止流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第四套人民币的纸币和硬币不能再作为法定货币使用。但是,这些人民币可以作为一种收藏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如果您手头有第四套人民币,可以根据其品相和稀有程度进行收藏或出售。不过,在交易时需要注意,市场上存在一些伪造的第四套人民币,购买和出售时应当谨慎,最好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同时,第四套人民币的某些面额(如1角、2角、5角)因为流通时间较长,现在市面上仍然可以找到少量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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