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数字的写法在中国有特定的规范,通常用于公文、合同、账目等正式文件中。以下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大写数字的写法:
1. 从“一”到“十”: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2. 从“十一”到“十九”: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3. 从“二十”到“九十九”: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
九十
九十一
九十二
...
九十九
4. 百、千、万、亿等:
百
千
万
亿
兆(一万亿)
5. 连续的大写数字:
百二十三
三千四百五十六
一亿零二十三万四千五百六十七
6. 重复的大写数字:
三百三十三
五千五百五十五
7. 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混合使用:
一万二千三百四十五
十万零八百九十
大写数字不能与阿拉伯数字混用,除非是在特定情况下,如财务报表、合同等,且必须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小数点后的数字。
例如:
12345 应写作 一万二千三百四十五
123.45 应写作 一百二十三点四五
遵循这些规则,可以确保大写数字的书写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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