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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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是哲学中关于人类认知能力的两种基本立场。

可知论认为,人类通过感觉、理性或科学方法能够完全或部分地认识世界,即世界是可以被认知的。可知论者通常认为,真理是存在的,而且可以通过人类的认知活动被发现。这种立场在哲学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到现代的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都有所体现。

不可知论则认为,人类无法完全或部分地认识世界,或者至少无法确定地知道世界的本质。不可知论者可能认为,真理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或者认为某些问题超出了人类认知能力的范围。这种立场在19世纪的英国哲学家休谟和20世纪的维特根斯坦等人的哲学思想中有所体现。

以下是两种立场的具体区别:

1. 认识对象:

可知论:认为世界是可知的,即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可以通过人类的认知活动被理解。

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是不可知的,或者某些方面是不可知的。

2. 真理:

可知论:认为真理是存在的,可以通过认知活动被发现。

不可知论:认为真理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或者无法确定地知道。

3. 认知能力:

可知论:认为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但可以通过努力和科学方法不断扩展。

不可知论:认为人类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甚至可能存在某些认知上的障碍。

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是关于人类认知能力的两种对立观点。它们在哲学、科学、宗教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