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的货币,至2000年7月1日停止流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第三版人民币已经不再作为法定货币流通,因此不再进行回收。
不过,对于收藏价值和历史研究,第三版人民币仍然具有一定的意义。对于收藏者来说,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交易和收藏。但作为法定货币,它已经不再被银行回收。如果有人持有第三版人民币,可以将其作为收藏品进行保存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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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的货币,至2000年7月1日停止流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第三版人民币已经不再作为法定货币流通,因此不再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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