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卢布直接结算协议:具体实施细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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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卢布直接结算协议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货币: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和卢布进行直接结算,即交易双方在交易时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币或卢布进行结算,无需通过第三方货币进行兑换。

2. 交易范围:协议适用于双边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各种交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工程承包、技术合作、投资等。

3. 交易主体:协议适用于中国和俄罗斯的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等具有交易需求的主体。

4. 结算方式:协议明确了以下几种结算方式:

a. 信用证结算:双方可以通过信用证进行结算,信用证可以是人民币信用证或卢布信用证。

b. 银行汇款:双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进行结算,汇款可以是人民币汇款或卢布汇款。

c. 托收结算:双方可以通过托收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托收可以是人民币托收或卢布托收。

5. 结算账户:双方需要在对方国家的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用于存放结算款项。

6. 风险管理:协议要求双方共同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包括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等。

7. 争议解决:协议规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

8.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协议内容及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9. 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可根据双方协商结果进行续签。

10. 其他条款:协议还包含其他相关条款,如法律适用、通知方式等。

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双方国家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协议内容以及各自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