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有哪些全国统计
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是指由国家直接所有和管理、用于国家重要用途的土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包括:
矿产资源:包括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生产、加工、利用等一切活动。
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热泉等。
海洋资源:包括领海、内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和国际海底区域。
森林资源:包括国有林和集体林。
草原资源:包括国有草原和集体草原。
荒地资源:包括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
湿地资源:包括沼泽、泥炭地、盐碱地等。
国防用地
包括:
军事设施用地:包括军营、靶场、仓库、演习场等。
国防科研试验用地:包括武器研发、测试、试验等用地。
行政事业用地
包括:
党政机关用地:包括党政机关办公楼、会议室、接待室等。
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场等。
科研机构用地:包括科学院、大学、研究所等。
园林绿地用地:包括公园、广场、绿化带等。
基础设施用地
包括:
交通用地: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
能源用地:包括发电厂、变电站、油田、气田等。
水利工程用地:包括水库、大坝、堤防、渠道等。
通信用地:包括通信基站、光缆、通信卫星等。
其他国家所有土地
除上述几类外,还有一些其他土地也属于国家所有,例如:
无人居住岛屿:包括领海基点岛、渚、礁等。
海岸线:包括低潮线以下至领海基线以外的沿海地区。
领海:包括距离海岸线12海里以内的近海区域。
专属经济区:包括距离海岸线200海里以内的近海区域。
大陆架:包括大陆自然延伸到公海的海底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