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套人民币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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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1999]第10号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发行第六套人民币。为做好新币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套人民币包括1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八种面额,其中1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两种,其他面额均为纸币。

二、第六套人民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混合流通,新旧人民币兑换比例1:1,兑换时间从1999年10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

三、第六套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其他国家和地区不作为法定货币。

四、第六套人民币各面额纸币正背面主图案如下:

1角:菊花图案,背面为菊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5角:梅花图案,背面为梅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1元:兰花图案,背面为兰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5元:竹子图案,背面为竹子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10元:荷花图案,背面为荷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20元:月季花图案,背面为月季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50元:水仙花图案,背面为水仙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100元:桃花图案,背面为桃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五、第六套人民币各面额硬币正背面图案如下:

1角:菊花图案,背面为菊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5角:梅花图案,背面为梅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1元:兰花图案,背面为兰花图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六、第六套人民币发行后,现行流通人民币仍然有效,与第六套人民币混合流通。

七、第六套人民币发行后,各级人民银行应加强新币发行工作,确保新币发行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

199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