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条件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是职工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方网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种方式。其提取条件主要包括:
基本条件
1. 职工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
2. 职工已开通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账号;
3. 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提取额度;
4. 无欠缴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贷款。
提取用途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租赁住房;
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
解困提取(因生活困难、重大疾病、失业等原因提取)。
提取额度和次数
根据不同用途,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额度和次数限制如下:
购买自住住房:按照提取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但最高不超过职工和配偶两人在广州市范围内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可多次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费用提取,但最高不超过职工和配偶两人在广州市范围内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可多次提取。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按照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但最高不超过职工和配偶两人在广州市范围内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可多次提取。
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但最高不超过职工月缴存额。可多次提取,但每年提取次数不得超过12次。
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提取,但最高不超过职工月缴存额。可多次提取,但每年提取次数不得超过12次。
解困提取: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一次性提取全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办理流程
职工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方网站(www.gzjs.gov.cn)进行网上提取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
点击“个人业务”栏目下的“提取业务”;
选择相应的提取用途,并填写相关信息;
提交申请,并按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待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规定将提取款项汇入职工指定账户。
温馨提示: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仅适用于已开通网上服务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咨询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或其委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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