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三大忌?千万要避免这些坑
### 一、轻视时效
在劳动仲裁中,时效至关重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超过时效,劳动仲裁委将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时效规定,及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 二、证据不足
劳动仲裁是一项证据为主、举证责任在申诉方(劳动者)的程序。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仲裁请求事项成立。常见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日志、考勤记录、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劳动仲裁委可能会驳回仲裁请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仲裁材料时,应收集和整理好全部相关证据,为仲裁请求提供坚实的基础。
### 三、轻信他人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可能会遇到一些自称是律师或法律顾问的人员,这些人员可能会声称可以帮助劳动者快速解决仲裁问题,并索要高额费用。劳动者应谨慎对待此类人员,切勿轻信他人。劳动仲裁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由具备律师资格证的律师代理。劳动者在聘请代理人时,应核实对方的律师执业证,并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切勿将委托仲裁事宜交给非专业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四、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上述三大忌,劳动者在参与劳动仲裁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保持冷静,理性应对:劳动仲裁是一项严肃的程序,劳动者应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避免冲动行事。
准备充分,从容答辩:劳动仲裁庭审时,劳动者应提前做好准备,了解自己的仲裁请求,并准备相应的证据和答辩意见。
尊重仲裁员,遵守程序:劳动仲裁庭审时,劳动者应尊重仲裁员,遵守庭审程序,陈述事实,表达诉求,并接受仲裁员的询问。
如实陈述,切勿隐瞒: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应如实陈述事实,切勿隐瞒或歪曲事实,否则可能会影响仲裁结果。
保存证据,避免灭失: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应保存好全部证据材料,避免灭失,以便随时提供给仲裁员。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劳动者在参与劳动仲裁时,务必避免轻视时效、证据不足、轻信他人等三大忌,并注意做好准备,遵守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